新冠疫情爆發(fā)以來對新加坡經(jīng)濟沖擊非常大,很多家庭因為新冠疫情收入降低,生活陷入困境。新加坡政府看在眼里、付諸在行動上!一次次發(fā)布財政預(yù)算案,一次次宣布疫情援助計劃……
2020年1月18日,新加坡推出冠病疫情復(fù)蘇補貼(COVID-19 Recovery Grant),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中低收入員工和自雇人士。截至3月22日,這項補貼計劃已發(fā)放共約1000萬新元,惠及超過1萬人。
從4月19日起,符合條件的冠病疫情復(fù)蘇補貼計劃受益人可申請再多3個月的補貼,也就是說一共可以獲得6個月的補貼,金額是500新元或者700新元!
新冠疫情復(fù)蘇補貼計劃詳情
冠病疫情復(fù)蘇補貼計劃(COVID-19 Recovery Grant),分為每月補貼700新元和每月500新元兩種,補貼期都是為期3個月。不過從4月19日起,符合條件者可申請再多3個月的補貼,一共可以拿6個月的補貼!也就是說符合條件者,一共可以拿到4200新元或3000新元,對于一般家庭來說,能緩解不小的壓力了~
每月補貼$700適用于:
因裁員或者雇傭合同終止而失業(yè)的人。
至少連續(xù)3個月非自愿無薪休假的人。
每月補貼達(dá)$500適用于:
至少連續(xù)3個月的月薪平均減少至少50%。
至少連續(xù)3個月的每月凈營業(yè)收入平均減少至少50%的自雇人士。
需要注意的是,以上情形需滿足在2020年1月23日后失業(yè)、收入減少或非自愿無薪休假的人。
申請條件:
A.21歲及以上的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
B.居住的房產(chǎn)年值不超過$21,000,以及不擁有超過一間房產(chǎn)
C.失業(yè)、收入減少或非自愿無薪休假前,家庭總月入不超過$7,800或家庭人均月入不超過$2,600
D.自雇人士必須已向新加坡國內(nèi)稅務(wù)局申報2019/2020年的年度凈營業(yè)收入
E.受雇員工必須在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間至少工作6個月
F.積極求職或接受培訓(xùn)(收入減少或非自愿無薪休假的受雇員工除外)
不符合申請條件:
A.全職國民服役人員
B.目前受益于社區(qū)關(guān)懷計劃
C.目前是援助期重疊的其他冠病疫情援助計劃的受益者(例如:獲得冠病疫情司機援助基金資助的德士和私召車司機)